经过公开审理,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日前正式判决峨眉武术起诉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案胜诉。
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樊斌名誉权的侵犯,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删除全部侵权文章。(2)被告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在相关媒体刊登致歉声明,登载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公开致歉信的内容须经人民法院审查。(3)被告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樊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4)被告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公证费2000元。同时本案全部诉讼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全部由被告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承担。
判决书影印件如下: